一、宗旨:
二、依據:
三、組織:
主任委員:由校長擔任。
委 員:除教學資源中心主任為當然委員並兼總幹事外,其他委員由下列人員擔任之
各處室主任:教務主任、訓導主任、總務主任、實習輔導處主任、
主任輔導教師、人事主任、會計主任、進修學校主任。
各科教學研究會召集人:
國文社會科、英文科、數學自然科、技能科、資處科、會計科、商經科。
圖書館員及職員代表,不得超過三人,超過時得由教學資源中心主任遴選擔任之。
委員會下設選書小組,由教學資源中心主任擔任召集人,圖書館委員會委員為當然成員,
負責審核圖書館圖書資料及設備採購之相關事宜。
右款委員會成員均由教學資源中心提出,交由校務會議核定後聘任之,任期一學年。
委員會名單:
校長、副校長、劉震台、林麗卿、胡美逢、金至美、蘇邦屏、黃德勝、林玉燕、葉隆成、
各科召集人、葉淑芬、職員代表:謝建安、王錦美。
●全體委員會議:每學年至少召開一至二次,由主任委員召集之,其職掌如左:
●圖書館館務工作之指導與監督及圖書館業績之評估。
●圖書館預算之編訂與經費之籌措。
●決定圖書館應興革之重大事項。
●協調各單位對圖書館工作之建議。
●選書小組會議:每學期至少一次,由教學資源中心主任召集之,除各科教學研究會召集人參加外,並得邀請本校教職員工同仁或學生代表列席陳述意見。其職責如左:
●規劃館藏。
●選擇圖書。
●分配購書經費。
● 調整購書經費之分配額。
●審查圖書介購單。
五、附則